今天下午,【王宝强离婚案、马蓉名誉权案】分别在北京朝阳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。王宝强离婚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,并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,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,婚生女由马蓉抚养;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,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。
王宝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,因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马蓉与他人同居,法院未予支持。关于财产分割问题,因线索较多,双方争议较大,尚待进一步查明,法院将依法另行处理。
2016年8月14日,王宝强在微博发表离婚声明,称前妻马蓉与经纪人宋喆存在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,严重伤害了婚姻,破坏了家庭,决定解除婚姻关系及宋喆经纪人职务。王宝强马蓉2009年结婚,育有一子一女。8月15日,王宝强现身法院起诉马蓉离婚。次日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其名誉权。10月,王宝强起诉马蓉离婚、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两案开庭审理。